国家一级美术师评定标准 - 查询
作者:李丽整理 来源:文化部 发布时间:2019-07-11 22:15:48
国家一级美术师 :
国家美术师是对从事文化艺术行业人员的一种职称认定的称谓,从当今社会发展的职称区分来看,可分为两种情形。
一种是由国家认定的职称,一般由国家文化行政部门来认定,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定和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的标志,艺术专业人员依次可分为美术员、三级美术师、二级美术师、一级美术师。
一种是由民间社会团体认定或聘任的职称,一般由具有合法的社会团体和具有该项服务内容的文化艺术社团来认定和聘任,其对鼓励文化艺术创新与发展,具有很好的作用,但是当今书画界“一级美术师”称谓比较混乱,为了区分,不致混淆,一般将前一种称为“国家一级美术师”,后一种称为“一级美术师”。
国家一级美术师评定标准:
美术专业一级美术师须具有深厚的文化艺术修养、广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生活积累,掌握国内外美术创作的发展动态;有很深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创作技巧,形成鲜明的个人艺术风格,独立创作相当数量、高质量的美术作品在国家级报刊发表或出版个人美术作品专集,其中部分作品入选国家级美术作品展览并获奖,且产生广泛深入的社会影响,在继承、发展和创新艺术传统及创作技巧方面业绩显著;能对自己的艺术成果进行系统的理论论述,并公开发表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著作;具有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下一级专业人员的能力,在国内美术界有较高的知名度;能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艺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专职从事美术创作的在职在岗美术专业人员。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二级 美术师资格后,受聘二级美术师职务5年以上。
(二)虽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学位),但取得二级美术师资格后,受聘二级美术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学位),取得二级美术师资格后,受聘二级美术师职务3年以上。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任现职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在质量上和数量上明显优于本资格条件第七条之规定。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可选考外语或古汉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1.获 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专业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努力深入生活,有很高的创作水平和很深的艺术造诣。
(二)独立创作并公开发表相当数量、具有鲜明的个人艺术风格的代表性美术作品,或在省会以上城市成功举办个人美术作品展,且结集公开出版发行,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在继承、发展和创新艺术传统及创作技巧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独立创作的作品入选文化部或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美术作品展览(含专题展览)3次(其中1次获铜奖),或参展2次(其中1次获银奖),或参展1次获金奖,在国内美术界有较大的影响。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撰写著作1部。
(二)联合(第一、二作者)撰写著作1部,并独立撰写学术论文1篇以上。
(三)独立撰写学术论文3篇以上。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一级美术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及外语条件的说明见附录。
国家美术师是对从事文化艺术行业人员的一种职称认定的称谓,从当今社会发展的职称区分来看,可分为两种情形。
一种是由国家认定的职称,一般由国家文化行政部门来认定,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定和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的标志,艺术专业人员依次可分为美术员、三级美术师、二级美术师、一级美术师。
一种是由民间社会团体认定或聘任的职称,一般由具有合法的社会团体和具有该项服务内容的文化艺术社团来认定和聘任,其对鼓励文化艺术创新与发展,具有很好的作用,但是当今书画界“一级美术师”称谓比较混乱,为了区分,不致混淆,一般将前一种称为“国家一级美术师”,后一种称为“一级美术师”。
国家一级美术师评定标准:
美术专业一级美术师须具有深厚的文化艺术修养、广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生活积累,掌握国内外美术创作的发展动态;有很深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创作技巧,形成鲜明的个人艺术风格,独立创作相当数量、高质量的美术作品在国家级报刊发表或出版个人美术作品专集,其中部分作品入选国家级美术作品展览并获奖,且产生广泛深入的社会影响,在继承、发展和创新艺术传统及创作技巧方面业绩显著;能对自己的艺术成果进行系统的理论论述,并公开发表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著作;具有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下一级专业人员的能力,在国内美术界有较高的知名度;能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艺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专职从事美术创作的在职在岗美术专业人员。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二级 美术师资格后,受聘二级美术师职务5年以上。
(二)虽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学位),但取得二级美术师资格后,受聘二级美术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学位),取得二级美术师资格后,受聘二级美术师职务3年以上。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任现职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在质量上和数量上明显优于本资格条件第七条之规定。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可选考外语或古汉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1.获 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专业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努力深入生活,有很高的创作水平和很深的艺术造诣。
(二)独立创作并公开发表相当数量、具有鲜明的个人艺术风格的代表性美术作品,或在省会以上城市成功举办个人美术作品展,且结集公开出版发行,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在继承、发展和创新艺术传统及创作技巧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独立创作的作品入选文化部或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美术作品展览(含专题展览)3次(其中1次获铜奖),或参展2次(其中1次获银奖),或参展1次获金奖,在国内美术界有较大的影响。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撰写著作1部。
(二)联合(第一、二作者)撰写著作1部,并独立撰写学术论文1篇以上。
(三)独立撰写学术论文3篇以上。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一级美术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及外语条件的说明见附录。